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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关于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作者: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2024年我校计划于春季展开我校新入职教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地点及对象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6日—4月26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8:30-17:00。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6—4月30日(有效工作日请携带装订好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

地点:人事处A211办公室,联系电话2313890。

材料受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提前或逾期(网络关闭)均不予受理。人事处将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补正工作。因认定时间比较短,所以在现场确认时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不予确认和受理,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在受理申请材料后原则上也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3、申请认定对象

按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2009年9月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工作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师[2014]5号)文件执行。(认定申请人员资格审核严格执行文件规定,非在编在岗,无教学任务,无课表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二、申请认定材料

申请人员应提交的个人材料(如材料不全或虚假不予受理):

(一)个人申请表

经网上报名后打印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需按填写要求认真填写相关项目。(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其名称;“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装订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系统通过验证可不提供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通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3、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体检表:(见附件1),按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我校备案体检医院为荆门市人民医院(原荆门市二医),请按要求完成规定的体检项目,并按规定附化验单和心电图检测结果,费用自理,一年内有效;体检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于本校现场确认前完成)。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面试、试讲):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请于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

6、聘任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等),辅导员岗位同教师岗位。

7、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8、博士学位申报人员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原件备查材料(提交省厅)

1、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能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的原件必须提供。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

5、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或协议、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必须与聘用高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试用合格并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含1年)。

6、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四)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申请任教学科,不能出现带类的学科名称,尽量选到3级科目以下,辅导员只能选择思想政治教育。

2、简历填写要求,从初中开始填写,至少两条,尽量详细,不要忘记填写本校任职经历。

3、照片,要求白底彩色照片,申报上传、体检照片和办证照片须为同底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需提供办证照片1张。

4、博士学位可免试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荆楚理工学院申请高校教师资认定档案袋封面。

6、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装订材料包括封面及目录,目录按个人所交材料编页码,未按规定装订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所交证书原件单独用大信封装好并注明单位、姓名(证书外壳取下)。

三、工作要求。

各申报教师和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认真核对申请人信息。特别是与教师资格证上对应的信息应反复核对,避免错误。

对遗失、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换发的,于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内一并受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附件2

(2)《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4)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毁损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荆楚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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