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荆楚理工学院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10-19   作者:   浏览次数:

荆楚理工学院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荆理工人〔2015〕3号

关于印发《荆楚理工学院

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荆楚理工学院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荆楚理工学院

2015年10月19日

荆楚理工学院加强

实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验教师队伍作为实验室建设的核心要素,对人才培养起着关键性作用。为调动实验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校高度重视实验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规范实验室设岗聘用,优化实验教师发展平台,加大实验教师进修培训力度,构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实验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实验教师队伍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建设目标

用3—5年时间,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扎实、实验动手能力强,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实验教师队伍。

三、主要措施

1、合理设置实验室人员岗位。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每个实验室(中心)设置实验教师岗(聘用实验指导教师)、实验专技岗(聘用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和工勤岗(聘用技术工人、工勤管理人员)等三类岗位。具体设岗数按程序报批。

2、细化实验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由实验主管部门修订完善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职责上墙、上网,作为日常工作的操守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3、配齐、配足各类实验人员。将实验教师招聘纳入进人计划,注重招聘既有较高的学历,又有较强的实验实践动手能力的实验教师;将实验教师外聘纳入柔性引进范畴,注重外聘周边有技术专长的高级专门人才,不受学历、职称及其他资历因素的影响;鼓励现有理论课教师和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进实验室;把长期在实验室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的实验教学人员聘用到关键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待遇。二级学院在实验教学人员奖励绩效分配时,应给实验室主任考核权和初审权。有条件的院部可探索实行实验室(实训中心)主任负责制。

4、合理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各二级学院在制定奖励绩效二次分配方案时,要使实验教学受到足够的重视,要给实验教师享受应有的待遇。

5、加大实验教学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一是加大培训经费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培训量化要求。三年内安排实验教学人员业务培训或下工厂进企业实践锻炼不少于2次。积极鼓励和支持实验教学人员进行实验技术开发、实验教具自制和实验教学改革。

6、加强实验教学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建设。将实验岗位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学校出台相应的评奖办法,根据岗位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7、拓宽实验教师发展平台。采取各种途径,促使实验教师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熟练的实验技术,努力构筑实验教师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平台,为培养更多的合格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提供足够的优质师资。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验教师队伍在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实验教师队伍纳入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统一规划,健全实验教师队伍,不断提高实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实验教学能力。

荆楚理工学院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印发

上一条: 荆楚理工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下一条: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

  • 版权所有:@荆楚理工教师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电话:0724-2355821; E-mail:xyrsc@jcut.edu.cn
  •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