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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10-19   作者:   浏览次数:

荆楚理工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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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理工人〔2015〕4号

关于印发《荆楚理工学院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荆楚理工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荆楚理工学院

2015年10月19日

荆楚理工学院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建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建立一支师德师风优良、专业基础坚实、行业背景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应用能力较强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对应用技术型转型试点院校和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的有关要求,按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省属本科高校中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5号)的基本精神,以探索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和管理体系为目标,以推进教、产、学、研、就(就业)五位一体的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转型发展,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设目标

以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以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动力,积极探索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培养体系建设,建立校内校外、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培养与使用机制,坚持培养与引进结合、专业进修与技能培训并重,力争用5年时间(到“十三五”末期),使熟悉行业企业需求、工作经验丰富、实践教学能力较强的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建设措施

(一)招聘或柔性引进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

1.招聘一批具有双师素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教师。

2.调入一批具有3年及其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中级及其以上专技职称的技能型人才。

3.引进一批在国内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高技能人才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的专家。

4.柔性引进一批企事业单位高管或高级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等为兼职教师,逐步形成较稳定的校外双师型兼职教师队伍。学校为外聘的双师型兼职教师从事教学实践活动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条件,打通学校和行业企业人才流通渠道。具体安排由聘请学院和受聘人协商解决。

(二)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培训提高的机制。

1.鼓励理论课教师走出去到企业顶岗工作、实践锻炼。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分期分批有计划地组织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了解企业生产管理过程和本专业的前沿动态,及时掌握本专业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并及时充实到课堂教学中去,努力实现教师与企业、专业与职业、理论与实践的“零距离”对接。工科类教师五年内到企业顶岗工作、实践锻炼累计不少于半年时间,否则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鼓励所有从事专业教学和科研的教授不定期到企业进行科技开发、技术服务和项目研制等生产科研活动,各教学单位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和条件保证。

2.将企事业单位高管或工程技术专家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请进来,对相关专业教师进行校内实践操作培训,传授技能技巧和前沿技术,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技能水平。另外,请有实践经验又能胜任教学任务的企业技术骨干或行业专家来校承担教学任务,进行实际操作示范,经常组织本校教师到现场进行观摩。

3.各教学院部要对“双师型”专业课程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根据学科、专业和学生发展的需要,申报设置“双师型”教师岗位,并切实将“双师型”教师安排到具体岗位上,力求做到人岗匹配。同时,充分利用校内资源条件培养青年教师,通过青年教师导师制、现场教学观摩、实践教学指导等,提升青年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的能力和技巧。

4.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组织的与本专业实践技能相关的国家职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能力认证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资格认定。

5.加大实验室和实训中心建设力度,为教师提供职业技能训练的环境。根据应用技术型大学发展规划要求,加大校内实验实训中心投入,积极为教学、科研、科技服务创造条件。各教学院部应有计划地轮流安排专业课教师,参与实验室和实训中心建设,并承担实验、实习教学任务。

6.注重教学与科研、教学与生产的对接,以“产学研”为导向,采用三个“结合”的教学模式(专业教师与企业 “师傅”相结合;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教书育人与职业发展相结合),使课堂教学贴近企业生产,科学研究服务生产,促进课堂教学。

(三)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的激励机制

1.培养过程中的保障激励。对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专任教师,按要求完成学院下达的实践目标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满工作量的在岗同类教师享受。

2.认定双师后的导向激励。被评定为双师型教师的,实行“五优先一倾斜”:

在职称评审、岗位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应用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进修培养审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在推荐各级各类技能大赛选手和经费资助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奖励绩效绩效二次分配时予以政策倾斜。

四、认定条件与程序

(一)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②掌握教学规律和相关教育理论知识,胜任教学工作,具有全面的职业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教师标准。

③具有较全面的的实践能力素质,既有进行专业理论或文化知识讲授的教育教学能力,又有进行专业技能训练指导、实际操作、技术服务和应用的能力,以及进行科学研究和课程开发建设的能力。

2.资格条件

既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可评定双师型教师:

①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初级及以上与所教专业对口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②近五年中有一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厅)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③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3.素质能力条件

不同专业双师型教师的素质能力要求应有所不同:

文科类(社科类)双师型教师,应突出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应用,突出适应社会和专业应用的能力。

理工科类(技术应用类)双师型教师,应突出本专业所对应的行业技术规范和要求,能通过专业授课、实验、实训、实习,使学生掌握就业岗位所需的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养学生肯动手、勤动手、会动手的操作习惯和实践修养,能通过应用项目研究和技术开发,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程序:

双师型教师的评审认定,每年暑期集中办理一次。其程序是:

1.本人填写《荆楚理工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实践锻炼单位证明等)。

2.所在院部初审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人力资源部复核,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3.将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

4.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五年,期满后重新认定)。

五、双师型教师管理

1.人力资源部统筹负责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科研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2.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纳入院部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各院部都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积极推进。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荆楚理工学院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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