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与人事处合署办公,下设教师工作办公室。
人事处是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的负责学校人事工作规划、配置、开发、管理与利用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人事信息与档案管理科、师资培训科、劳资薪酬与社保办公室、岗位管理科、人才专家管理办公室。
二、主要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牵头负责贯彻落中央、省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服务的决策和部署。
2、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与服务等相关工作。
3、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教师工作水平。
4、协助做好教职工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全校人才引进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划定部门职责范围并明确岗位职责。
3、负责教职工岗位聘任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及人事调配与人员流动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核定与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5、负责各级、各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聘请与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以及工人技术等级评聘工作。
7、负责教职工岗前培训和进修培训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奖惩及人事仲裁工作。
9、负责学校副处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10、负责办理教职工聘用、辞职、辞退、退休手续。
11、负责教职工(不含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
12、负责在编在岗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等管理和发放工作。
13、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优抚安置、用工监察等工作。
14、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统计工作。
1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领导分工
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 邓严林
1.全面负责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工作;
2.根据学校工作要点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
3.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
4.负责本部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和检查工作;
5.负责本部门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
6.分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7.分管人事档案工作;
8.负责本部门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9.负责本部门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工作秩序及安全保护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行政楼A210室,联系电话:0724-2356595。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 戴华越
1.协助部(处)长分管劳资薪酬与社保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办公室、人事信息与档案管理科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调整方案和绩效工资校内分配并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4.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5.负责人事劳动争议工作;
6.负责接待上级劳动监察机关的检查工作;
7.负责劳动合同制人员用人计划、日常管理和工资福利的审批与发放工作;
8.负责转业军人、退伍士兵接收和安置工作;
9.负责学校残疾人接收、安置等服务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辞职、辞退、退休手续的办理及待遇发放工作;
11.负责全校各类人员日常考勤和违纪行政处理工作及副高以上人员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
12.负责部门网站内容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13.完成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行政楼A211室,联系电话:0724-2355625。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 罗雅玲
1.协助部(处)长分管师资培训科、岗位管理科、人才专家管理办公室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3.负责人才引进工作;
4.负责各类学者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6.负责教师岗前培训、进修培训工作;
7.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教师的聘期管理与考核、奖惩工作;
8.负责教职工校内调配工作;
9.负责机构与人员编制管理和机构设置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
11.完成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行政楼A211室,联系电话:0724-2355625。